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台南報導
113年度臺南市地籍圖重測結果於10月25日(星期五)公告期滿,113年10月28日(星期一)起開始受理申請換發重測後權狀,市長黃偉哲提醒所有權人收到「重測權利書狀換發通知書」後,請攜帶換發通知書、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原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依通知時間、地點前往申請換發土地(建物)所有權狀,而且重測換狀毋須繳納任何費用!
臺南市政府近年積極辦理數值法地籍圖重測,以加速提升地籍圖資精確性,每筆地號之界址點於重測後均有坐標值,可依據坐標計算面積,往後申請土地鑑界、指定建築線或核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將可更加快速明確。地政局陳淑美局長表示,10月28日起平日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除了可到土地轄區之地政事務所辦理外,也可跨所申領。臺南、東南、鹽水、白河、麻豆、佳里、新化及歸仁等8個地政事務所,依在地特性,分別提供例假日換狀、下鄉換狀或預約換狀等多元換狀服務(詳附表),讓鄉親們免於舟車勞頓,上班族們不用請假;而住在外縣市的所有權人亦可透過各縣市地政事務所申請案件代收代寄之便民服務來辦理,所有權人可視實際需求善用上述多元換狀服務申請辦理權利書狀換發。
地政局提醒所有權人,申請換發權狀時,請攜帶重測權利書狀換發通知書、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原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換發,所有權人如不克自行前往,亦可委託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及上開文件代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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