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台南報導
為減輕租屋家庭負擔,營造安心成家的環境,讓青年敢婚、願生、樂養,行政院去年首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該專案租金補貼將戶數從12萬增加至50萬戶,並將申請資格大幅放寛,只要所得符合各地最低生活費3倍以下,家庭成員之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而符合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社會弱勢者,租金補貼有感加碼從1.2倍至1.8倍。此擧全國申請戶數倍增至32.6萬餘戶,合格戶數突破 27.7 萬戶,本市申請戶首增26,210戶,合格戶提高至21,328戶。
都發局徐中強局長預告,內政部今年持續辦理「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研擬「租金補貼2.0」精進措施,目標是讓民眾更方便申請
,規劃措施包括舊戶比照去年直接帶入審查不用申請、隨到隨辦,沒有申請期限、申請租戶不需強制提供房東身分證字號,但房東也無法享有公益出租人資格、放寬房屋的適用範圍,會以房屋稅和地政資料進行勾稽,前二者無資料者可以切結方式處理(附門牌證明,半年水電證明)及擴大到18歲以上的租屋族(學生租屋族群,皆可適用)等5大作為,預計將能照顧到更多租屋族群。
市府都發局表示,民眾常誤以為申請租金補貼需要房東同意,因麻煩而放棄申請。112年「租金補貼2.0」已修改,申請時不需提供房東身份證字號,內政部也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新增「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因此申請租金補貼不需經過房東同意。房東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可享3種賦稅優惠,包含自住住家用稅率之房屋稅1.2%
、適用地價稅率2%,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享有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000元之免稅額度,因此仍鼓勵房東申請成為公益出租人。此外,今年採「隨到隨辦」措施,讓租屋民眾隨時可提出申請,更優化服務民眾效率。
對於本次「租金補貼2.0」,都發局為提升便民措施效能,針對往年本市申請案件較多行政區及考慮民眾洽公交通可及性,將於開辦後於東區、南區、安南區、永康、仁德、麻豆、柳營及六甲等8個區公所配駐人員,提供受理申請、諮詢、補件等服務,民眾可就近前往該8區公所洽詢、申辦。該方案預計於112年7月開辦,屆時民眾只需準備租賃契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資料,透過網路、郵寄、就近至區公所或市府都發局申請,即可輕鬆請領租金補貼。特別提醒,去年已申請,目前正在領該補貼的民眾,市府都發局會將這些舊戶資料直接帶入審核,無需再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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