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台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將於今(111)年6月30日截止,納稅義務人申報期滿後,如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情事,可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先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自行列印繳款書完成稅款繳納後,再向國稅局辦理補申報。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自行列印繳款書,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點選「線上服務」,選取「電子申報繳稅服務」,進入「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線上版)」之繳款書類別選擇頁面,選定「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稅額自動補報補繳繳款書-358」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稅額自動補報補繳繳款書-35C」,並依序登入繳款資料後,即可線上列印條碼繳款書,攜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再將繳款書證明聯併同結算申報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等相關資料,向營利事業登記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更正申報。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有短漏報所得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得加計利息免予處罰。如有任何補繳稅款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稅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