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林建宇 台南報導
市議員陳怡珍今日在議會針對環境保護局質詢時表示,社區及公園內常見有飼主遛狗,但卻未清理大小便的情事,導致環境髒亂、散發惡臭。台中市環保局自去年底開始,針對「遛狗留便」行為加重處罰,將罰款直接提升到上限最高6000元,盼能遏阻違規行為,希望台南能加強宣導,根本性解決問題。
陳怡珍指出,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去年對遛狗未清理便溺者開出103張罰單,今年2月底前也有12張。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攜帶動物於戶外場所活動,若未清理狗大便、小便,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由於毛小孩常會在校園周邊、公園綠地、綠園道、行人步道等有植栽生態的地方便溺,一旦飼主沒有清理狗便,容易影響環境衛生、引發民怨。台中市環保局自去年底開始,針對遛狗未清理便溺者行為加重處罰,直接開罰最高6000元,期盼能盡到嚇阻成效。例如台南市北區的和順公園就經常遭遇機車誇張地行駛出入公園走道及四處佈滿狗大便等狀況,導致孩童遊玩時驚呼連連。這時就有賴市府加強宣導,以嚇阻缺乏公德心的飼主。陳怡珍也提醒,飼主並非清理狗大便即可,狗狗小便後也須以水沖洗,才不會導致惡臭難耐。
對此,環保局謝局長表示,針對飼主在社區、公園遛狗未清理大小便開罰的權責在於環保局,希望市民都能遛狗繫狗繩、隨手清狗便,大部分市民都能配合隨身攜帶塑膠袋以清理狗便,少數沒有公德心的民眾放任犬隻隨處便溺,環保局也會依行為人情資裁罰。若有需要都會去現場加裝移動式監視器,查證行為人身分,期盼民眾都能加強公德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