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台南報導
受刑人服刑期間家屬收到投保單位寄來繳費通知單,年復一年的繳,出獄之後卻說不符投保規定,所繳保費不能退還,台南市議員李啟維建議勞保局應退還受刑人誤繳保費,法務部也應通知受刑人投保的單位,避免受刑人再誤繳勞保費!
李啟維議員表示最近陸陸續續接到受刑人的陳情,有些人刑期較長,有些人刑期較短,人被關已使家庭籠罩在沈重負擔的氛圍,做家屬的收到投保單位寄來的繳費通知單能不繳嗎?他們質疑政府查稅都那麼用心厲害,為什麼人被關了,法務部舉手之勞通知勞保局有那麼困難嗎?政府不是電腦都有連線嗎?
李議員說雖然勞保投保有明文規定,但是政府沒盡到吿知責任,讓家屬誤繳保費實在難辭其咎,何況受刑人在獄中投保不符規定,也不可能使用到勞保任何給付,勞保局把保費沒收穩賺不賠,全部責任都由受刑人家屬承擔實在不公平!
李議員說受刑人誤繳保費為數可觀,他們雖有向立委陳情,但是得到的回答還是不能退還,讓他們很失望,他們不排除到法務部和勞保局抗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