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台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警察局設立電子巡簽單於違規競選廣告看板上,台南市議員許又仁在今日市議會大會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市府如有違規看板應即依法拆除,以整齊市容美觀,並避免外界對公權力不張之譏諷。
許又仁在動議案由中表示:公投日近,市內街道隨處可見主張公投立場之看板設立於人行道、附掛電桿及交通號誌桿上,市府針對違規競選廣告物不但未有任何依法處置作為,更有發生設立電子巡簽單之不合理情事,公權力之執行應有速效,建請如有違規即依法拆除,以整齊市容美觀,並避免外界對公權力不張之譏諷。
許又仁進一步說明提案理由:一、媒體報導警察局將公投選舉看板納為公投選舉安全維護重點工作項目之一,但設立電子巡簽單部份位於違規競選廣告看板上,輿論反應不佳,被指為服務特定候選人。二、經檢視相關報導,所謂「公投看板」係執政黨黨內初選參選人宣傳看板之廣告物,市府放任執政黨籍參選人「公投綁初選」到處樹立看板,不問其設置是否合於「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違規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執行計畫」相關規定,市府為公權力執行機關,放任而不為,且積極於違規看板上設立電子巡簽單,外界指明不當加重基層員警工作負擔,此一作為實難令市民信服。三、政府公權力機制應全面動起來,各單位既知違規看板位置,即應積極主動通報權責單位快速拆除,以維號誌燈桿安全及市容美觀。四、針對未來勝選後有公職身份人員所設立公投主張的違規看板,權責機關應簡化程序,以最快速度處置。
最後,許又仁要求:一、各區公所及其他權責單位應全面清查公投主張違規看板位置,列冊通報。二、工務局109年度執行拆除違規廣告物之經費仍有過半剩餘,應於12月18日公投日之前完成清理私人設立的公投主張之違規看板。
本案經郭信良議長經徵詢在場的黃偉哲市長同意,議長裁示,請台南市政府在今年底前,將違規看板廣告全數拆除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