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台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經濟,行政院提出紓困振興方案4.0,對此,台南市議員林美燕舉出三點認為方案中有許多模稜兩可的條件,顯示紓困倉促上架導致許多缺失或不足之處,根本苦了百姓、亂了基層。
林美燕表示,有關自營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條件需是110年4月30日前已參加勞工保險為其條件之一,但雙北是自5月15日起,而全國則是5月19日開始宣布全國三級,代表5月1日至5月18日才投保的勞工朋友,竟就成為了勞保紓困孤兒,只能改以申請急難紓困,條件完全壓縮。
另外,針對衛福部110年度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提供急難紓困金1至3萬元,但109年度所得申報尚未結算,因此認定是以108年度計算還是實際受影響的這段時間,她詢問各單位回答的所得年度認定問到的標準不一,也讓民眾無所適從。
以及急難紓困金同戶號僅得一人代表申請,但林美燕表示,其實同戶中有很多種形式,有些是租屋者寄戶,又有可能是同一家人(叔、伯等親戚)但是不同經濟所得來源,對此民眾該如何補件讓政府放寬認定,完全沒有相關配套。
林美燕強調,現在大家都過得很辛苦,市民的心聲很簡單,希望中央政府能面面俱到,讓紓困美意有更多的同理心,從更多細節出發。她也提醒服務處有提供「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紙本申請協助,不知道如何申請的民眾也可至致電或到服務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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