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婷婷臺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1日公布新增2例武漢肺炎 (COVID-19)病例,為案24外孫女(案25,20歲)及小女兒(案26,40多歲),2人均是案24的接觸者,已經由衛生單位安排採檢並住院隔離。疫情指揮中心掌握本起家庭群聚相關接觸者共391人,採檢169人,其中2人陽性確診(案25、26)、143人陰性、其餘檢驗中。有鑒於全國疫情的發展,衛生局及民政局為加強武漢肺炎高風險對象之管理,積極防堵疫情對府城的衝擊,若發現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違反相關規定時,必定會落實公權力之執行。台南市長黃偉哲呼籲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的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宅在家,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避免觸法受罰。
衛生局統計至109年2月21日止,共開罰7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6人、15萬元罰鍰1人。
為堅守防疫作為,臺南市長黃偉哲提醒居家隔離或檢疫的市民於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若有出現發燒、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時,可撥打防疫專線2880180或1922主動與衛生局聯繫,依指定方式前往指定之醫療機構就醫,外出時應戴口罩,禁止自行前往就醫。違反居家檢疫將以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處新臺幣1至15萬元罰鍰;違反居家隔離將以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處新臺幣6至30萬元罰鍰,絶不寛貸。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月20日也表示,行政院已經拍板提高罰則,最重可以開罰100萬元,待立法院通過,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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